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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非法经营罪会判几年 花都区非法经营罪律师看守所会见

区域:
广州 > 花都 > 新区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 Q:522-5429-47;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自然人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哪些情况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
  非法经营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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