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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胜率房产定金首期违约金纠纷房产过户纠纷律师

区域:
广州 > 天河 > 车陂
类别:
房地产纠纷咨询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棠东东路3号B-216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是招志南律师于2011年创立,发展至今已拥有多名颇具房地产法律处理经验的执业律师,系国内较早建立的、只专注于房地产领域的精英律师团队。团队律师梯次明朗,各有所长,均富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竭诚为各位当事人提供专业,周到的房产律师法律服务。
法律知识:
商品房买卖中的房屋所有权从什么时间转移
我国合同法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后来实施的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属不动产,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必须到房屋登记机关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才会发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那些认为只要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到公证处对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了公证,购房者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房产官司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在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管辖中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其特殊性表现为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不允许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又规定,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使用价值受到影响的财产,例如土地、房屋、商铺、写字楼、别墅、厂房、公寓等等。当事人因房地产纠纷,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向该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之所以规定房地产案件要由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主要是因为:
 (1)房地产是不动产,无法移动,这类诉讼既不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不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只能由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房地产案件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这样既便于原告起诉和举证,也方便了被告答辩和反诉。(3)房地产案件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方便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这样既便于人民法院及时收集、核实各种证据和查明案件事实,同时也便于人民法院对生效裁判的执行。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专业提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房改房买卖纠纷、其他房产纠纷(包括商铺、写字楼、公寓、别墅等不动产)、房产租赁纠纷以及与此相关的婚姻、继承纠纷、同居房产纠纷、借名购房纠纷、共有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乃至房屋律师见证服务,提供房屋的房产查询,商品房买卖律师陪购、二手房律师陪同,为房产租赁销售公司房地产开发建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等公司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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