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点击搜索

发布

广州天河区企业裁员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工资工伤社保律师法律顾问

区域:
广州 > 天河 > 珠江新城/跑马场
类别:
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州市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专业社会分工的细化带动了律师及律所专业分工的完善,我们的事务所不是全国大的,也不是发展早的,但我们争做全国的劳动律师。
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双倍工资纠纷、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纠纷、代通知金纠纷、因劳动合同变更引起的相关劳动纠纷、欠薪加班费纠纷、销售提成纠纷、竞业禁止纠纷、因社会保险问题引起的相关劳动纠纷、工伤职业病认定和赔偿等各项劳动劳动争议案件律师法律服务。
(2)、起草、审查《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员工手册》等劳动法律文件,完善企业的人事规章制度;员工入职、转正、离职等流程的完善;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人事管理法律知识专项培训等劳动人事管理法律服务。
(3)、突发劳动工伤案件应急性处理。
(4)、代理用人单位协调处理相关劳动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劳动行政复议和劳动行政诉讼; 调解、仲裁和诉讼法律服务
(5)、担任公司用人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6)、其他劳动纠纷律师法律服务
这两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加,民营企业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大,广州劳动律师招志南律师接受了很多企业的咨询,主要涉及到几个方面:1、调岗;2、降薪,3、裁员。接下来我会撰文写写几个方面,希望给广州公司的老板一些启发。

我们先说说调岗,调岗应当算是公司比较常见的一种做法,尤其是对不胜任工作的员工,或者是岗位被撤销的员工,但公司重视或者说不愿意失去这个人才,通常会先采取调岗的做法,那么涉及到调岗,我们应当注意什么呢?广州劳动律师先介绍一些基本的法律规定。

首先看下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通常来说,广州公司想要进行调岗,一般来说,需要先与员工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一般建议通过书面方式;

这时候,很多公司可能会问,很多时候员工肯定不同意,那么我怎么办啊?不要急,*高人民法院还有司法解释做了如下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确实达成不了书面的,口头也是可以,但必须实际履行超过1个月,才能视为
双方已经变更了劳动岗位。

看到这里,可能还有一些广州公司可能有疑问,每次调岗都需要这么麻烦吗,我们能不能有一些简易的办法?
**是有的。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中预先设计一些劳动条款,这可以设置比较宽松的岗位设置,以及约定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调整岗位。但是,劳动合同条款需要设计符合公司需求,否则引发劳动纠纷时,公司可能无法获得有效保护。因此,如果想要获得*佳效果,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广州劳动律师进行设计。

以上就是本团队对公司调岗的一些基本的法律介绍,接下来我们会介绍公司如何进行合法降薪,敬请期待。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8520038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查看更多广州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111300)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