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点击搜索

发布

广州盗窃电缆怎么判刑 盗窃罪广州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律师

区域:
广州 > 南沙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 Q:522-5429-47;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即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同盗窃案件,以被告人蔡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分金二千元;以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分金二千元。

   经查明,2018年1月2日清晨0时许,被告人蔡某和被告人刘某同谋盗窃西湖区某建立工地的电缆线,由刘某在工地围墙边望风,蔡某进入工地,并用随身携带的钢丝剪剪断工地塔吊上18米长的电缆线(判定代价人民币1633元)。越日10时许,蔡某、刘某用美工刀将所盗电缆线外皮剥去后,卖给一废品采购站,所得赃款412元被两人均分。2018年1月9日13时许,民警在西湖区一拆迁工地将蔡某、刘某抓获,并现场查获作案东西及电线外皮。

   另查明,蔡某与刘某均因盗窃、掳掠等成心犯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分别于2014年4月8日、2016年5月10日刑满开释。

  一审法院以为,被告人蔡某、刘某共同以非法占据为目标,机密盗取别人代价人民币1633元的财物,数额较大,其举动均已组成盗窃罪。被告人蔡某、刘某归案后照实供述本人的恶行,依法能够从轻处分;被告人蔡某、刘某系累犯,依法该当从重处分;被告人蔡某具有犯罪前科,酌情予以从重处分。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查看更多广州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636596)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