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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婚内出轨离婚能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南沙离婚律师

区域:
广州 > 南沙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 Q:522-5429-47;陈锐娜律师是广州专打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小芳和狗蛋经人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后来小芳生育一男孩。后来,狗蛋与小芳的感情生活一波三折后离婚。

但随着时间推移,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特别是狗蛋晚上经常喝酒且夜不归宿,所发工资每月所剩无几。

夫妻矛盾逐渐加深,终双方于2013年8月份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协议。

再后来,小芳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得知狗蛋在离婚前就有了外遇,并且经常同居生活,现在更明正言顺的生活在一起了。

小芳气愤之余找到狗蛋理论要求狗蛋承担赔偿责任,狗蛋认可其在离婚前已有了外遇,但不同意给小芳赔偿。

小芳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狗蛋承担离婚过错赔偿责任。

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种意见认为,应该支持小芳的诉讼请求。

因为狗蛋在离婚之前就与其他女性同居生活,其过错非常明显,狗蛋对此也予以承认。离婚时小芳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并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狗蛋承担过错损害赔偿责任,完全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狗蛋过错在先,小芳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

第二种意见认为,不支持小芳的诉讼请求。

小编倾向于第二种意见。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小芳起诉符合该条第(二)项的规定。

同时《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也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该案中小芳起诉时未超过一年,所以小芳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但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一个限制条件,就是对方不仅要有此类过错存在,同时还必须是因此类过错导致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时不知道存在这些过错而与之离婚的话,那么就不能认定这些过错是导致离婚的直接原因。

因此离婚时就知道对方存在这些过错是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前提。

就本案而言,小芳在和狗蛋协议离婚时并不知道狗蛋在离婚前和其他女性同居的事实,因此即使她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也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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