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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加盟合同纠纷律师 特许经营合同退加盟费律师

区域:
广州 > 南沙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 Q:522-5429-47;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加盟合同纠纷、解除加盟合同、退加盟费、公司股权纠纷、公司破产清算、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纠纷、个人债务纠纷律师,特擅长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律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一、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现行主要有哪些法律法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A务院令485号,2007年2月6日颁布,特许人备案义务咨询,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A务部令2011年第5号);《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商A务部令2012年第2号)。

二、什么是商业特许经营?“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特别注意: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广州加盟协议解除后,可以要求赔偿房租装修等损失吗?张先生与一家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后不久,发现该公司隐瞒了其特许经营资源的重要信息,于是主张撤销合同,要求对方返还货款,并赔偿他为履行加盟合同而产生的门店房租、装修费等损失。为此,张先生提交了房东李某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其将商铺转租给张先生,一年租金9万元以及两份文具店出具的《收款收据》,证明其花费装修费1.5万元。终,法A院判令撤销加盟合同,该公司向张先生退还加盟费,张先生则向该公司返还已收到的货物,但法官并未支持张先生索赔损失的请求。  法A院认为: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加盟协议效力咨询,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不过,张先生提交的书面证明信系证人证言形式,证人未出庭,且缺少房租实际支付凭证,因此法A院没有采信。从装修费收据的内容看,无法证明其系张先生因履行涉案协议所产生,法A院也难以采信。在此律师特别提醒:主张赔偿损失时应将证据准备充分,如租赁合同、装修合同、发A票等。只有提交了实际支付凭证,且能证明系因履行加盟协议而支出,才能得到法A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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