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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遗嘱无效 广州越秀区遗嘱遗产继承纠纷律师

区域:
广州 > 越秀 > 东山环市东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 Q:522-5429-47。陈锐娜律师是广州遗嘱遗产继承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家庭遗产纠纷案件,办理遗嘱公证、诉讼分割遗产、宅基地、房产继承,遗嘱效力纠纷,遗赠协议纠纷、遗嘱是否有效的继承分割纠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遗嘱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所立的遗嘱无效;

(2) 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 伪造的遗嘱无效;

(4)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5) 违反现行法律强制性规范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6) 立遗嘱人立遗嘱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财产的内容无效,处分国家禁止公民持有、禁止或限制流通的物品的内容无效。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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