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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家庭冷可以是离婚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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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家庭冷造成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夫妻双方可以离婚,而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二、相关法律规定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家庭冷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是离婚的条件之一,如果双方同意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离婚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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