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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借贷纠纷债务纠纷经济纠纷合同纠纷高胜诉率律师代理

区域:
广州 > 越秀 > 北京路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民商事纠纷律师团队成员律师均不仅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知识,而且具有十分丰富的执业实战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巧,办理过大量的民事纠纷、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等诉讼业务,及文书起草审核修改、商业谈判、公司 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多年来只专注于民商事法律业务,专业能力强。欢迎有需要的人士,来电或在线咨询,一定给予您真诚的帮助。
法律知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不论企业或个人都处于各种形式的经济活动中,难免发生各种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组建了一支擅长民商事法律纠纷处理、实战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团队。我们的目标:大限度地维护客户权益!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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