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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看守所刑事律师会见 罪刑事拘留会见

区域:
广州 > 南沙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微信同号);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2018年8月,曾某圆购买了一个“某币”网络网站,并委托朋友注册成立了“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后曾某圆通过群聊,虚构“某币”是由某公司发行的等虚假信息,并宣传采用代理推广奖励“某币”。同时,曾某圆通过虚构“某币”即将上交易所上市等虚假信息,来欺骗用户,并通过后台管理系统上调“某币”价格的方式,吸引用户加大投资。曾某圆还通过群宣传“某币”,客服,并使用该客服诱导用户通过其设定的方式支付钱款至“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某宝账户,及其妻子、母亲等个人的支付宝账户。

  经查明,曾某圆从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利用“某币”网络网站肖某秀等大量受害人,共计613 863.0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人民币613 483.06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罪。综合被告人曾某圆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以罪判处被告人曾某圆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追缴被告人曾某圆的犯罪所得613 483.06元,退还给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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