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罪如何能无罪辩护 广州白云区罪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微信同号):13631306506,13660693692,Q Q:1348661382。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猎德A”出口,或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金额未达立案标准能否累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次行为数额未到立案标准的,如果有多次行为的,数额是可以累计的,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行为,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杨律师。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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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额未达立案标准能否累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次行为数额未到立案标准的,如果有多次行为的,数额是可以累计的,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行为,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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