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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网络罪刑事律师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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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 天河 > 棠下
类别:
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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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以下为您介绍刑事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1.被害方证据不是认定电信犯罪数额的必要证据(人民司法2017.14)

【裁判要旨】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的电信,因客观原因无法查实被害人,而在案其他查证属实的证据足以证实被告人数额的,不应以被害人未找到或未被一一对应查实为由将相应的金额排除在犯罪数额之外。【案号】一审:(2015)崇州刑初字第35*号二审:(2016)川01刑终*号

2.电信中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人民司法2017.14)

【裁判要旨】电信数额难以查证,且发送信息条数、拨打电a话人次均无法统计的,可以综合考虑案件情节,认定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手段恶劣、危害严重,以罪(未遂)定罪处罚。电信团伙成员在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的,可认定为从犯,但因电信系团伙成员分工协作、共同作案的特点,团伙成员均应对其参与犯罪期间该团伙的整体犯a罪行为承担责任。

【案号】一审:(2012)海刑初字第349*号二审:(2013)一中刑终字第4**8号

3.电信专职取款人的责任判断(人民司法2017.14)

【裁判要旨】在网络电信案中,对专职取款人是以共犯论处还是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者信用卡定性,实践中存在一些争议。此外,对专职取款人身上还携带大量没有证据证实用于的他人信用卡是否需要单独评价亦成为案件处理的争议点。

【案号】一审:(2014)东刑初字第00797号二审:(2015)二中刑终字第01106号

4.大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应数罪并罚(人民司法2017.14)

【裁判要旨】被告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拨打相应手机号码骗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虽然存在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的关系,但不具有密切关联性,不成立牵连犯,又缺乏法律明文规定按一罪论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案号】一审:(2016)闽0524刑初98号二审:(2016)闽05刑终4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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