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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立遗嘱赠与财产 房产后分家析产 房产确权诉讼律

区域:
广州 > 增城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室
广州夫妻一方立遗嘱处分共有的房产遗嘱有效吗?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问:张大爷与王老太是一对早年丧偶、晚年再婚的夫妻。张大爷婚前有一个儿子,张大爷死前留有遗嘱,该遗嘱主要内容是将其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房产均交由其儿子继承。王老太认为,张大爷的遗嘱中处分了双方的夫妻共同房产,故应全部无效,并要求一并继承李大爷婚前、婚后房产。请问是否合理?

答:王老太的观点是错误的。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遗嘱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本案中,张大爷遗嘱中处分了与王老太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房产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但并不影响其遗嘱中其他内容的效力。也就是说,张大爷在本案中遗嘱处分的法律后果是:其对个人婚前财产及个人婚后共同房产中其本人部分的处分有效,上述部分的遗产应有其儿子继承。

遗产纠纷的诉讼费怎么收取?
继承咨询:18078803465(张静),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

广州张静律师,本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办案经验丰富。提擅长遗嘱继承、分家析产、房产继承等案件,遗嘱见证律师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专业代理房产继承纠纷案件,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纠纷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继承律师电话:18078803465(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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