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帮企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费用合理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一个只专注于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是广州地区值得信赖的劳动专业法律服务律师团队之一,专注于劳动法律的实践。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成员均精通劳动法律方面的诉讼和非诉业务,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竭诚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完整的法律顾问服务解决方案。
劳动争议法律知识:
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发展,劳动争议案件也呈现上升趋势。劳动争议是企业运营中不可避免会发生的事情,当员工维护自己权益时,企业也有权利获得自己应得的保护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者对具有争议的内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企业,不仅具有复杂的程序,劳动仲裁对企业的管理、树立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都会产生影响。企业面对将要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工伤纠纷案件要重视、积极应对。用正确的方式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更可以在企业管理,树立方面有积极的影响
用人单位收到员工劳动仲裁申请应该怎么办?
一、员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后,过段时间,仲裁委员会会通知公司方过去领取材料(一般包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对方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公司方收到该通知后,千万不要逃避,按时过去领取材料。如果公司方不予配合,仲裁委员会会将材料邮寄至公司。
如果公司完全不理会,不提交任何证据材料,甚至连庭都不去开的,则视为公司方自己放弃举证、质证及答辩的权利。那样仲裁委做出的裁决显然不利于公司方。因此作为公司方而言,面对员工的仲裁,不要逃避,而应当积极应对。
二、收到仲裁委的材料后,公司方应仔细研究对方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及证据。重点审查对方的请求事项,请求事项就是员工方请求仲裁委处理的事项,今后案件的审理,仲裁委也是围绕这几项请求进行审理,员工没提的主张不用管。然后再审查对方的证据,看证据是否是真实、合法的,该证据能否证明员工的主张?
三、在审查完对方的申请书及证据后,接下来公司方就要根据审查的结果制定应诉策略及应诉方案,针对对方的请求事项逐一提出答辩意见,同时积极收集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这里要特别提示一下,举证是有举证期限的,一定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举证,否则仲裁委有可能不收你的证据,对方也可以不对你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四、就是按时参与庭审
五、签收裁决书,公司方收到仲裁委作出裁决书,要查看裁决书的结果,如果对结果不服的,要记得在15天内及时向法院提出起诉(终局裁决的,在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十四条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第十五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终结后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处理,但因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十六条 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办事机构负责人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案件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五条 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擅长法律服务领域: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3、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4、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劳动合同纠纷
5、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奖金等劳动报酬纠纷;
6、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纠纷;
7、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
8、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
9、竞业禁止纠纷、违约金纠纷、服务期纠纷;
10、企业与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保密纠纷;
11、因单位未缴或少缴社保等所引发的劳动纠纷;
12、职业病、工伤劳动争议;
13、劳动合同、劳动人事制度、劳动人事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法律服务;
14、劳动人事法律培训;
15、担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法律顾问;
16、企业与劳动人事相关的律师法律服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收费严格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州市司法局及律师协会规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收费,公开、透明、合理,欢迎有需要的人士,来电咨询或预约来访面谈,一定给予您真诚的帮助。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8520038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劳动争议法律知识:
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发展,劳动争议案件也呈现上升趋势。劳动争议是企业运营中不可避免会发生的事情,当员工维护自己权益时,企业也有权利获得自己应得的保护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者对具有争议的内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企业,不仅具有复杂的程序,劳动仲裁对企业的管理、树立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都会产生影响。企业面对将要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工伤纠纷案件要重视、积极应对。用正确的方式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更可以在企业管理,树立方面有积极的影响
用人单位收到员工劳动仲裁申请应该怎么办?
一、员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后,过段时间,仲裁委员会会通知公司方过去领取材料(一般包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对方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公司方收到该通知后,千万不要逃避,按时过去领取材料。如果公司方不予配合,仲裁委员会会将材料邮寄至公司。
如果公司完全不理会,不提交任何证据材料,甚至连庭都不去开的,则视为公司方自己放弃举证、质证及答辩的权利。那样仲裁委做出的裁决显然不利于公司方。因此作为公司方而言,面对员工的仲裁,不要逃避,而应当积极应对。
二、收到仲裁委的材料后,公司方应仔细研究对方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及证据。重点审查对方的请求事项,请求事项就是员工方请求仲裁委处理的事项,今后案件的审理,仲裁委也是围绕这几项请求进行审理,员工没提的主张不用管。然后再审查对方的证据,看证据是否是真实、合法的,该证据能否证明员工的主张?
三、在审查完对方的申请书及证据后,接下来公司方就要根据审查的结果制定应诉策略及应诉方案,针对对方的请求事项逐一提出答辩意见,同时积极收集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这里要特别提示一下,举证是有举证期限的,一定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举证,否则仲裁委有可能不收你的证据,对方也可以不对你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四、就是按时参与庭审
五、签收裁决书,公司方收到仲裁委作出裁决书,要查看裁决书的结果,如果对结果不服的,要记得在15天内及时向法院提出起诉(终局裁决的,在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十四条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第十五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终结后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处理,但因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十六条 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办事机构负责人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案件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五条 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擅长法律服务领域: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3、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4、劳务派遣纠纷、非全日劳动合同纠纷
5、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奖金等劳动报酬纠纷;
6、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纠纷;
7、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
8、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
9、竞业禁止纠纷、违约金纠纷、服务期纠纷;
10、企业与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保密纠纷;
11、因单位未缴或少缴社保等所引发的劳动纠纷;
12、职业病、工伤劳动争议;
13、劳动合同、劳动人事制度、劳动人事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法律服务;
14、劳动人事法律培训;
15、担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法律顾问;
16、企业与劳动人事相关的律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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