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房产纠纷官司广州房产律师专业负责收费合理口碑好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自成立以来一直本着“客户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以严谨的作风,认真的工作态度,做好客户委托的每一项房产法律业务,力求做到使客户利益大化,极大的维护与实现了客户的利益,也受到了客户的广泛赞誉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A 支付违约金未必能解除合同
2007年4月,正准备结婚的小王和未婚妻小沈买下了浦东新区永泰路某处新房,出于好奇,小王将自己的新房挂牌在附近的房产中介,以便了解自己新房的市场行情走向。
不久,小王发现自己的 “眼光”果然不错,自己的房子已经升值不少。
6月上旬的一天,小王突然接到中介的电话,原来有人愿意出高价买下小王的房子,心动的小王来到中介,与前来买房的朱女士碰了面。在中介的鼓动下,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并就房屋价款、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做了明确约定。
为表示诚意,朱女士愿意支付10万元定金,但希望小王能够尽早将房屋交给她进行装修,以便其入住,小王同意了。
6月16日、17日,朱女士先后两次将2万元和8万元交付给小王,小王同时也将房屋的钥匙一套及入户相关资料一套交给了朱女士,拿到钥匙的朱女士立即就该房进行装修。
然而看到房价不断飞涨,小王开始后悔不已。
7月下旬,当朱女士按约将第二笔房款交到中介后,小王怎么也不愿意到中介领取这笔钱款。两天后,小王表示自己不愿意卖房了,自己愿意支付违约金给朱女士。协商不成,朱女士一纸诉状将小王告上了法庭,要求小王继续履行合同。
法庭上,小王一再抗辩称,自己愿意给对方补偿,甚至愿意支付全部违约金,但就是不想卖了。
法院后判决,朱女士与小王签订的 《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已经具备了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应视为合法有效。被告小王拒绝受领原告朱女士支付的第二笔房款缺乏依据,小王应前往中介领取该款,剩余购房款朱女士应按约支付,鉴于合同具有可履行性,故判令小王和朱女士继续履行该协议并办理相关房产登记手续。
法院实践中,经常遇到一些当事人,自认为 “只要我愿意支付违约金就可以解除合同”,其实不然。法院在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如果一方主张合同继续履行,并且合同也有继续履行可能的,法院原则上将考虑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护交易的稳定性和公平性,而不会简单地以 “支付违约金”来替代合同的继续履行。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房产问题相关法律服务,包括商品房、二手房买卖中遇到的法律纠纷、其他房产纠纷(包括商铺、写字楼、公寓、别墅纠纷等不动产)、房产租赁纠纷、居间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产过户、遗产份额分配、房产所有权归属争议等房地产法律纠纷。团队将为您提出可行性方案,分析风险点,制定诉讼或谈判策略以及诉讼或者仲裁律师代理、《律师函》服务、律师谈判等法律服务。
另外,团队还在房产合同谈判,起草,审查等方面有着十分丰富的经验。
同时,我们也擅长担任房产中介、房产销售租赁代理公司、建筑工程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等涉房产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37597318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棠东东路3号B-216(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训练基地侧)BRT天朗明居站,地铁4号线车陂站400米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A 支付违约金未必能解除合同
2007年4月,正准备结婚的小王和未婚妻小沈买下了浦东新区永泰路某处新房,出于好奇,小王将自己的新房挂牌在附近的房产中介,以便了解自己新房的市场行情走向。
不久,小王发现自己的 “眼光”果然不错,自己的房子已经升值不少。
6月上旬的一天,小王突然接到中介的电话,原来有人愿意出高价买下小王的房子,心动的小王来到中介,与前来买房的朱女士碰了面。在中介的鼓动下,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并就房屋价款、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做了明确约定。
为表示诚意,朱女士愿意支付10万元定金,但希望小王能够尽早将房屋交给她进行装修,以便其入住,小王同意了。
6月16日、17日,朱女士先后两次将2万元和8万元交付给小王,小王同时也将房屋的钥匙一套及入户相关资料一套交给了朱女士,拿到钥匙的朱女士立即就该房进行装修。
然而看到房价不断飞涨,小王开始后悔不已。
7月下旬,当朱女士按约将第二笔房款交到中介后,小王怎么也不愿意到中介领取这笔钱款。两天后,小王表示自己不愿意卖房了,自己愿意支付违约金给朱女士。协商不成,朱女士一纸诉状将小王告上了法庭,要求小王继续履行合同。
法庭上,小王一再抗辩称,自己愿意给对方补偿,甚至愿意支付全部违约金,但就是不想卖了。
法院后判决,朱女士与小王签订的 《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已经具备了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应视为合法有效。被告小王拒绝受领原告朱女士支付的第二笔房款缺乏依据,小王应前往中介领取该款,剩余购房款朱女士应按约支付,鉴于合同具有可履行性,故判令小王和朱女士继续履行该协议并办理相关房产登记手续。
法院实践中,经常遇到一些当事人,自认为 “只要我愿意支付违约金就可以解除合同”,其实不然。法院在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如果一方主张合同继续履行,并且合同也有继续履行可能的,法院原则上将考虑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护交易的稳定性和公平性,而不会简单地以 “支付违约金”来替代合同的继续履行。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房产问题相关法律服务,包括商品房、二手房买卖中遇到的法律纠纷、其他房产纠纷(包括商铺、写字楼、公寓、别墅纠纷等不动产)、房产租赁纠纷、居间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产过户、遗产份额分配、房产所有权归属争议等房地产法律纠纷。团队将为您提出可行性方案,分析风险点,制定诉讼或谈判策略以及诉讼或者仲裁律师代理、《律师函》服务、律师谈判等法律服务。
另外,团队还在房产合同谈判,起草,审查等方面有着十分丰富的经验。
同时,我们也擅长担任房产中介、房产销售租赁代理公司、建筑工程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等涉房产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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