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点击搜索

发布

广州天河区专业民事纠纷民事诉讼律师

区域:
广州 > 天河 > 东圃
类别:
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民商事纠纷律师团队,成员律师均为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熟悉法律实务的操作流程的专业民商事律师。对民商事及经济纠纷有颇深研究,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办理案件时经常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观点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中,证据很重要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是“先有事实,后有证据”。而在民事诉讼中,从裁判者的角度,往往是“先有证据,后有事实”。
因为民事诉讼中的“事实”,一般是指法庭查明的“法律上的事实”,需要通过证据的举证质证、庭审调查、双方辩论、法条适用等环节, 终由法官进行总结分析——其中,证据的举证质证往往是 基础的环节。
所以,虽然证据和事实的关系有点类似“鸡和蛋”的关系—— “先有事实,再有证据”和“先有证据,再有事实”,两种说法都有道理,但前者比较适合日常生活中的讨论,而后者才更适合民事诉讼中的交锋。
从当事人的角度,要有“证据优先”的意识,提前收集证据,收集关键证据,并通过适当的排列组合,更好地还原法律上的事实,使法庭迅速作出公正裁决。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8520038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查看更多广州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111300)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