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房产买卖纠纷律师房产合同定金首付款退款纠纷高胜率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有着丰富的房地产法律纠纷办案经验,精通一切与房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成功处理了大量房产诉讼和仲裁案件及非诉讼律师服务。全心全意为委托人争取大的利益以及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视为有效合同。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交付义务的,应当对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理由是卖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置权。卖方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置权,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能转让的,买方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注:《民法典》第597条第1款规定,因卖方未取得处置权而不能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买方可以终止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销售合同认定为有效合同。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交付义务的,应当对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卖方对销售合同标的物没有处置权,不影响销售合同的有效性。
我们只处理房产纠纷案件: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介佣金纠纷、房产过户纠纷、房产合同纠纷、房产租赁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其他房产买卖租赁纠纷(商铺、公寓、写字楼、别墅、厂房等)、房产拆迁纠纷、婚姻房产纠纷、继承房产纠纷、相邻侵权纠纷、房产抵押借款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土地开发和转让纠纷等。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8520038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视为有效合同。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交付义务的,应当对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理由是卖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置权。卖方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置权,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能转让的,买方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注:《民法典》第597条第1款规定,因卖方未取得处置权而不能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买方可以终止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销售合同认定为有效合同。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交付义务的,应当对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卖方对销售合同标的物没有处置权,不影响销售合同的有效性。
我们只处理房产纠纷案件: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介佣金纠纷、房产过户纠纷、房产合同纠纷、房产租赁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其他房产买卖租赁纠纷(商铺、公寓、写字楼、别墅、厂房等)、房产拆迁纠纷、婚姻房产纠纷、继承房产纠纷、相邻侵权纠纷、房产抵押借款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土地开发和转让纠纷等。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8520038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