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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执行异议律师

区域:
广州 > 白云 > 机场路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系省司法厅直属的大型专职民商事纠纷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法学专家,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民商纠纷团队成立多年,成员律师均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娴熟的诉讼技巧及丰富的非诉讼事务处理经验。
执行异议法律知识:
执行行为异议的对象是法院的执行行为,只要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就可以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一、就权利的属性来说,执行行为异议为程序性的一个权利,是指不当或者违法的执行行为侵害了当事人的利益,该程序不当或者违法可能表现在执行措施方面,例如重复查封,超标地的查封等等,也可能表现在执行程序规定方面,例如,拍卖的程序违法,追加被执行人的程序违法等等。
二、就提出的主体而言,提出执行行为异议的主体为利害关系人或者是当事人。
三、执行行为异议的目的,在于纠正法院的不当或者违法的执行行为。
四、如何提出执行异议,
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执行异议常用法条: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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