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点击搜索

发布

广州荔湾区房产商铺厂房租赁买卖合同违约纠纷律师

区域:
广州 > 荔湾 > 坑口
类别:
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法律咨询电话: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微信: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成立多年,专业办理房产类案件。成员律师知识面宽广,社会阅历丰富,代理案件过程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沉稳、慎密又不失灵活,是当事人房产纠纷案件中强有力的帮手、生活中可以信赖的朋友。
合同违约纠纷法律知识:
一、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
(1)支付违约金,即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定金罚则,如为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若违约则没收定金。
(5)其他补救措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违约责任怎么处理
在处置违约责任方面,可采用如下的处置原则:
首先,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次,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则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实际影响,对违约责任进行部分或全部的豁免;
后,如果当事人一方是由于第三方的原因而导致违约行为发生,那么他/她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约定的违约金多少认为过高?
根据《民法典》585条第2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本律师团队房产法律服务包括:房屋、别墅、商铺、写字楼、公寓、厂房等)专业提供房屋买卖陪购陪售、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纠纷中介佣金纠纷、房产过户纠纷、房产租赁纠纷、物业管理纠纷、房产抵押纠纷、借名买房纠纷、房产所有权确认纠纷、房屋拆迁补偿、婚姻房产纠纷、离婚继承房产分割诉讼代理、担任房产租赁销售、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8520038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查看更多广州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111300)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