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房地产纠纷案件找律师要多少钱 广州购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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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强律师团队在24年执业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中累积丰富的执业经验及办案技巧。并凭良好的执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赖。
案情:签订购房合同未过户 一房二卖起诉赔偿
2009年2月11日,陈女士某开发商签订了一套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房时间及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约定。一个多月后,陈女士将剩余房款以现金方式交给开发商,等待交房。
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届满后,陈女士发现开发商已将该套商品房另行出售给他人并进行了备案登记。2011年3月7日,陈女士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返还购房款673850元,并赔偿购房款一倍的损失673850元。
结果:开发商退还房款还需一倍赔偿;
通州区法院审理认为,开发商与陈女士签订的合同,条款齐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因该合同未约定将登记备案手续作为合同生效要件,故未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双方的合同合法有效。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经中国司法部和广东省政府批准成立以来,逐步发展成为一家管理规范和自购办公场所的中型律师事务所,是专业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众多客户和行业中拥有广泛的声誉! 本着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倡导专业制胜之道的执业理念。
鉴于该房屋已经另售他人,且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判决解除陈女士与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返还陈女士购房款673850元,并赔偿损失673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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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签订购房合同未过户 一房二卖起诉赔偿
2009年2月11日,陈女士某开发商签订了一套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房时间及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约定。一个多月后,陈女士将剩余房款以现金方式交给开发商,等待交房。
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届满后,陈女士发现开发商已将该套商品房另行出售给他人并进行了备案登记。2011年3月7日,陈女士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返还购房款673850元,并赔偿购房款一倍的损失673850元。
结果:开发商退还房款还需一倍赔偿;
通州区法院审理认为,开发商与陈女士签订的合同,条款齐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因该合同未约定将登记备案手续作为合同生效要件,故未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双方的合同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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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该房屋已经另售他人,且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判决解除陈女士与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返还陈女士购房款673850元,并赔偿损失673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