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怎么办理 什么时间办理
济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怎么办理,什么时间办理?
一、认证对象: 认证对象是依据国家科技部2008年4月14日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
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二、高新认证的意义:
1、企业所得税税收按15%征收(正常所得税税率为25%);
2、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3、提高企业科技管理水平和企业创新能力;
4、享受更多政策优惠如税务加计扣除、专项资金扶持等。
三、认证趋势
1、2008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
科发火号),明确了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各项指标,大大提高了高新企业的认证标准,同时
也加大了高新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
2、2013年,科学技术部办公厅颁发《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国科发火号),通知指出,各地方将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税
、地税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所提交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开展检查工作,
加强监管力度,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3、国家一方面加大高新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企业进行认证工作;另一方面,
也提高了认证标准,并且,对通过认证的企业加强管理。这就要求了我们企业,在满足认证条
件的同时,还需要持续的保持这种能力,严格的按照高新技术体系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建设。
四、申报时间:
1、受理时间:山东省高新认证,每年一次(通常为5-7月份),具体时间以省科技厅公告为准
。企业申报时间规划:无知识产权的企业,需要提前一年着手准备;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在受
理时间之前4个月做材料准备,建议企业提前6个月准备材料。
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进行复审,复审条件参照申
报流程。
五、申报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
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
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
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
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
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
,比例不低于6%;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
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
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
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怎么办理,什么时间办理?
一、认证对象: 认证对象是依据国家科技部2008年4月14日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
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二、高新认证的意义:
1、企业所得税税收按15%征收(正常所得税税率为25%);
2、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3、提高企业科技管理水平和企业创新能力;
4、享受更多政策优惠如税务加计扣除、专项资金扶持等。
三、认证趋势
1、2008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
科发火号),明确了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各项指标,大大提高了高新企业的认证标准,同时
也加大了高新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
2、2013年,科学技术部办公厅颁发《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国科发火号),通知指出,各地方将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税
、地税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所提交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开展检查工作,
加强监管力度,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3、国家一方面加大高新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企业进行认证工作;另一方面,
也提高了认证标准,并且,对通过认证的企业加强管理。这就要求了我们企业,在满足认证条
件的同时,还需要持续的保持这种能力,严格的按照高新技术体系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建设。
四、申报时间:
1、受理时间:山东省高新认证,每年一次(通常为5-7月份),具体时间以省科技厅公告为准
。企业申报时间规划:无知识产权的企业,需要提前一年着手准备;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在受
理时间之前4个月做材料准备,建议企业提前6个月准备材料。
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进行复审,复审条件参照申
报流程。
五、申报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
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
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
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
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
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
,比例不低于6%;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
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
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
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一、认证对象: 认证对象是依据国家科技部2008年4月14日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
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二、高新认证的意义:
1、企业所得税税收按15%征收(正常所得税税率为25%);
2、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3、提高企业科技管理水平和企业创新能力;
4、享受更多政策优惠如税务加计扣除、专项资金扶持等。
三、认证趋势
1、2008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
科发火号),明确了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各项指标,大大提高了高新企业的认证标准,同时
也加大了高新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
2、2013年,科学技术部办公厅颁发《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国科发火号),通知指出,各地方将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税
、地税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所提交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开展检查工作,
加强监管力度,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3、国家一方面加大高新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企业进行认证工作;另一方面,
也提高了认证标准,并且,对通过认证的企业加强管理。这就要求了我们企业,在满足认证条
件的同时,还需要持续的保持这种能力,严格的按照高新技术体系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建设。
四、申报时间:
1、受理时间:山东省高新认证,每年一次(通常为5-7月份),具体时间以省科技厅公告为准
。企业申报时间规划:无知识产权的企业,需要提前一年着手准备;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在受
理时间之前4个月做材料准备,建议企业提前6个月准备材料。
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进行复审,复审条件参照申
报流程。
五、申报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
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
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
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
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
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
,比例不低于6%;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
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
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
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怎么办理,什么时间办理?
一、认证对象: 认证对象是依据国家科技部2008年4月14日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
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二、高新认证的意义:
1、企业所得税税收按15%征收(正常所得税税率为25%);
2、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3、提高企业科技管理水平和企业创新能力;
4、享受更多政策优惠如税务加计扣除、专项资金扶持等。
三、认证趋势
1、2008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
科发火号),明确了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各项指标,大大提高了高新企业的认证标准,同时
也加大了高新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
2、2013年,科学技术部办公厅颁发《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国科发火号),通知指出,各地方将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税
、地税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所提交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开展检查工作,
加强监管力度,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3、国家一方面加大高新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企业进行认证工作;另一方面,
也提高了认证标准,并且,对通过认证的企业加强管理。这就要求了我们企业,在满足认证条
件的同时,还需要持续的保持这种能力,严格的按照高新技术体系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建设。
四、申报时间:
1、受理时间:山东省高新认证,每年一次(通常为5-7月份),具体时间以省科技厅公告为准
。企业申报时间规划:无知识产权的企业,需要提前一年着手准备;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在受
理时间之前4个月做材料准备,建议企业提前6个月准备材料。
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进行复审,复审条件参照申
报流程。
五、申报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
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
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
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
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
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
,比例不低于6%;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
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
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
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