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校的专利申请人经常掉进的误区
高校作为科技成果的一个重要产出地,在中国科技创新体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高校专利申请量飞速上升,专利申请是一项高度专业又过程复杂的工作,高校科研人员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不管是对专利本身还是对各项专利制度的理解难免存在不足,很容易进入专利申请的误区。
本文通过梳理日常专利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出八大误区,供广大科研人员参考。
01、先发表论文再申请专利
一些高校科研人员在完成科研项目,取得科研成果后,会忙于先发表论文然后再申请专利,这样做往往会因为延误了申请时机而造成专利无法授权。
在专利新颖性审查要求中,专利申请日前的一切公开技术均视为现有技术,公开发表在论文上的技术当然也会被作为现有技术,专利审查员一旦检索到该技术已经在论文上发表,该专利授权的可能性就为零。
所以,论文在期刊上的发表日期务必要在该专利申请日之后,由于论文从投稿到发表的日期并不太确定,所以专利申请赶在论文投稿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