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辆二手车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前准备
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将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车管部门会审核及收存的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收存《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7)车辆行驶证原件、登记证书。
过户主要完成这两项工作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机动车转移登记都是完成这两项工作:
项是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关内容的填写,需要交验机动车,由查验员对车辆照相、拓号后对相关信息进行查验。
第二项机动车转移凭证的问题,大多数采用的是买卖转移的方式,即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这个需要到当地二手车交易市场打印发票。需要补充的是: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可以是以下内容:
1、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2、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继承、赠予、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继承、赠予、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5、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6、国家机关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7、国家机关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8、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保险公司出具的《权益转让证明书》。
登记选号
以上手续完成后,属于本辖区范围内的,到车辆管理部门受理岗办理转移登记并选号,可以使用“交管12123”客户端和车管所“20选1”两种方式进行选号。
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将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车管部门会审核及收存的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收存《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7)车辆行驶证原件、登记证书。
过户主要完成这两项工作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机动车转移登记都是完成这两项工作:
项是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关内容的填写,需要交验机动车,由查验员对车辆照相、拓号后对相关信息进行查验。
第二项机动车转移凭证的问题,大多数采用的是买卖转移的方式,即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这个需要到当地二手车交易市场打印发票。需要补充的是: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可以是以下内容:
1、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2、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继承、赠予、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继承、赠予、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5、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6、国家机关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7、国家机关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8、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保险公司出具的《权益转让证明书》。
登记选号
以上手续完成后,属于本辖区范围内的,到车辆管理部门受理岗办理转移登记并选号,可以使用“交管12123”客户端和车管所“20选1”两种方式进行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