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企业财产损失固定资产存货损失评估
财产损失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资产的短缺、毁损、盘亏、被盗等损失(不包括企业发生的合理损耗)。财产损失包括:
固定资产损失和流动资产损失。
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设备(设施)、厂房等资产的毁损损失;
责任事故造成的存货、设备(设施)、厂房等资产的毁损损失,包括:现金、物资因保管不善而发生的被盗损失;
各种存货的残损、霉变损失;
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未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和因债务人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依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所造成的坏帐损失;
清查盘存时发现的资产的盘亏、短缺、毁损损失。
因扩建、污染、搬迁、改造而影响个人的财务遭受损失等;
固定资产损失和流动资产损失。
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设备(设施)、厂房等资产的毁损损失;
责任事故造成的存货、设备(设施)、厂房等资产的毁损损失,包括:现金、物资因保管不善而发生的被盗损失;
各种存货的残损、霉变损失;
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未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和因债务人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依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所造成的坏帐损失;
清查盘存时发现的资产的盘亏、短缺、毁损损失。
因扩建、污染、搬迁、改造而影响个人的财务遭受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