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雁塔广场片区改造项目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雁塔广场片区改造项目
一、莘县处于冀鲁豫三省交界处,拟建设的郑济高铁经过该县并设站,全县人口104万,城镇人口37万,县城人口17万,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25元、农民人均出收入11230元,城镇建设现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二、该项目位于莘县正兴街以北,通运路以西,规划的雁塔路以南,莘县二中以东,莘亭路两侧,雁塔广场北侧,县城核心商业区域。
拟拆迁收储土地面积约400亩(莘亭路东侧为安置区域、西侧为开发区域),后期拟配出让用地约70亩(地块位置由投资人在莘亭路西侧范围内自行选择),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住比例不限。
三、投资收益权起拍价10000万元,保证金2000万元(成交后转为成交款),1个月内付到7000万元,6个月内付清并供地70亩。
四、投资收益权竞得人具有26万方安置房(莘亭路东侧)的优先承建权,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对该片区棚户区改造的30年专项贷款资金。
五、该项目按聊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享受相关优惠(16项收费享受免收,10项享受减免,具体见聊政办字2014年22号文)。
六、在投资收益权成交后,政府首先拆迁投资人指定的准备出让的70亩土地。
七、拆迁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政府在6个月内无法完成投资人指定的70亩地的拆迁,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政府全额退还投资人已投资款项,并按同期贷款利息向投资人支付利息;
2、投资人可在莘县城区范围内选择等价值(投资收益权成交价)的符合出让条件的商住用地。
八、委托人身份:该项目委托人为山东莘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投公司),总经理由国土局副局长兼任、副总经理由建设局、规划局等相关单位的副局长兼任。
联系人:魏经理 18053115937
一、莘县处于冀鲁豫三省交界处,拟建设的郑济高铁经过该县并设站,全县人口104万,城镇人口37万,县城人口17万,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25元、农民人均出收入11230元,城镇建设现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二、该项目位于莘县正兴街以北,通运路以西,规划的雁塔路以南,莘县二中以东,莘亭路两侧,雁塔广场北侧,县城核心商业区域。
拟拆迁收储土地面积约400亩(莘亭路东侧为安置区域、西侧为开发区域),后期拟配出让用地约70亩(地块位置由投资人在莘亭路西侧范围内自行选择),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住比例不限。
三、投资收益权起拍价10000万元,保证金2000万元(成交后转为成交款),1个月内付到7000万元,6个月内付清并供地70亩。
四、投资收益权竞得人具有26万方安置房(莘亭路东侧)的优先承建权,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对该片区棚户区改造的30年专项贷款资金。
五、该项目按聊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享受相关优惠(16项收费享受免收,10项享受减免,具体见聊政办字2014年22号文)。
六、在投资收益权成交后,政府首先拆迁投资人指定的准备出让的70亩土地。
七、拆迁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政府在6个月内无法完成投资人指定的70亩地的拆迁,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政府全额退还投资人已投资款项,并按同期贷款利息向投资人支付利息;
2、投资人可在莘县城区范围内选择等价值(投资收益权成交价)的符合出让条件的商住用地。
八、委托人身份:该项目委托人为山东莘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投公司),总经理由国土局副局长兼任、副总经理由建设局、规划局等相关单位的副局长兼任。
联系人:魏经理 1805311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