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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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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 李沧 > 李村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200 万元;有会计事务所验资报告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办公用房 30 平方米,
个别区域需要房屋需要有租赁备案,个别区域住宅也可以)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手机号邮箱
5、三位员工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手机号录入社保
6、低 200 万验资报告(个别区域带注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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