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

点击搜索

发布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公务员加薪

区域:
松原 > 前郭
类别:
考公务员辅导班
地址:
松原市宁江区松原大路2545号(昊原酒店侧一楼)
2015年国考面试即将开始,相信进入面试的考生都在紧张复习。但考生在复习备考的同时切忌闭门造车,一定要多交流多练习,有条件的考生可以组织考友组团模拟面试场景来练习,或者购买一些面试辅导教材提升自己的面试水平。
  为帮助考生提升面试综合水平,提高面试得高分,在面试中占据优势,吉林华图结合社会热点预测面试考点,供考生练习。
  【背景材料】
  2015年1月,呼吁多年的内地公务员加薪方案终于出台,涉及范围从办事员到正国级领导,调整时间自2014年10月开始,因此2015年1月起加薪料将同时补发去年四季度薪金。
  调整方案显示,高级别正国级官员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加级别工资,下同),从7,020元增至11,385元;低级别的办事员基本工资, 由630元增至1,320元。方案还明确,今后公务员工资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
  【考点分析】
  公务员加薪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但每次公务员加薪都只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面对公务员十年未涨薪,一方面基层公务员哭穷,抱怨压力太大、工资太少,养不了家、糊不了口;另一方面网友说公务员有三多:福利多、补贴多、灰色收入多。对此,坊间各种说法颇多。
  2015年1月12日,下发公务员加薪文件,公务员加薪制度也正式出炉,规定本次公务员加薪将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计算。此举也引起社会热议。
  【问题设置】
  公务员涨薪,有人说十年未涨,这也是大势所趋;有人说,公务员本来就是利益既得群体,涨薪不关紧要。对于公务员加薪,你怎么看?
  【答题思路分析】
  本题是一道观点类题型,也是新社会热点,回答这类社会热点观点类问题,考生有自己的看法,是不错,容易成为的答题亮点,但不要太过偏激, 与基本分国家政策相悖。如这道题涉及公务员加薪,不排除有这类考生,没进入公务员队伍之前对公务员任何事情都看不惯,在答题的时候坚决反对公务员加薪,认为公务员工资已经够高了,再加薪就是腐败。如果是这样回答,结果可想而知。
  【参考答案】
  公务员是千万种职业中的一种,人们选择考公务员,想成为公务员仅仅是一种职业选择,我们看待公务员这一职业也应该像看待其他职业一样,要公平公正,不带偏见。同时,由于公务员职业存在独有的特殊性,一言一行都会受到社会瞩目,因此,为避免社会群众的误解,公务员管理一定要规范管理,严格管理。看待公务员加薪也同样如此。
  ,公务员加薪可以理解。毕竟,如今物价飞涨,相较于十年前变化巨大,公务员也要养家糊口,只有无后顾之忧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所以适当调整公务员工资,应对通货膨胀,提高生活水平,是合情合理的。
  第二,公务员加薪要分阶段,有层次。在我国有90%以上是基层公务员,他们大多工资待遇偏低,工作条件艰苦,工作任务繁重。因此,公务员加薪要分阶段,有层次,加薪政策要向基层公务员倾斜。
  第三,公务员加薪涨幅要合理。目前全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均等,各地人民生活成本及压力不一,因此公务员加薪要根据各地的物价水平合理增涨。
  第四,公务员加薪的同时也要关注其他群体利益,我们不仅要把经济蛋糕做大,更要分好,加大对其他弱势群体的关注,加大对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的投入等。同时,也要关注其他群体,只有都涨工资,老百姓才不会嫉妒只有公务员涨工资。
  第五,公务员加薪了,是一种人文关怀,也是加强廉政建设,净化队伍建设的手段。如果我有幸能成为公务员队伍中的一员,我一定会加强自己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对得起自己的工资待遇,对得起自己人民公仆的称谓。
  以上就是这道题的参考答案。 希望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准备面试,在面试中取得好成绩,预祝考生面试成功!
==============================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jl.***===============================
2015年吉林公务员考试笔试招生简章http://jl.***/zt/skbskb/
热烈庆祝黑龙江齐齐哈尔分校成立!关注2015黑龙江省考哟http://bm.***/zhaosheng/hl/gwybs4252.html#kecheng
2015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汇总http://jl.***/2015/0110/1148483.html
********************* 提示:下次访问本站可以直接百度搜索:吉林省公务员考网 http://jl.*** *********************************
查看更多松原考研/公务员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136332)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