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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司律师咨询讲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区域:
沈阳 > 沈河 > 朱剪炉
类别:
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23楼
  沈阳公司律师咨询表示,对于公司来说,为了发展,大部分的公司都是有贷款的。那么如果公司发展到公司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沈阳公司律师咨询在线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无力偿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法人有责任吗?

  公司没有能力支付债务,法人是没有责任的。沈阳公司律师咨询表示,公司可以让与自己的债权来偿还公司本身的债务。

  那么公司无力偿还怎么办呢?

  沈阳公司律师咨询介绍依据<企业破产法>申请人民法院破产重整。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沈阳公司律师咨询介绍,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以上就是沈阳公司律师咨询为您整理的全部内容,对于公司无力偿还债务的这个问题是否有所了解了呢?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或是想当面咨询公司律师,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预约。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位于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23楼,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拥有百余名执业律师,办公面积超过3200平米,咨询电话1599882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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