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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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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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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市府大路411号
我们都知道夫妻离婚时,百分之八十的夫妻都在争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如果没有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又不让探望,该怎么办呢?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赡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拒不执行的判决、裁定,应当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负责协助实施。《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拒绝执行判决的,应当依法执行探视儿童的裁定,是指对拒绝履行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的拘留、处罚,对儿童的人身、探视行为,不得采取给付金钱等强制措施。
因此,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拒不执行的一方可以被法院拘留、罚款。事实上,离婚后不与子女同住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也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爱和母爱同等重要。夫妻离婚会对他们的孩子造成很大的伤害。夫妻因个人利益不允许对方行使探视权,对子女的表现确实不负责任。
以上是沈阳婚姻家庭律师对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的全部相关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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