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

点击搜索

发布

医疗律师电话 医疗事故律师电话 医疗事故律师咨询

区域:
沈阳 > 沈河 > 小南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23楼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提供医疗事故律师电话咨询服务,只需拨打医疗律师在线电话,就可免费为您解答有关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纠纷,医疗索赔等难题。辽宁卓政医疗事故律师具有医学和法律教育背景,多年医院和律师工作经验,成功代理众多医疗事故案件,胜诉率高。

  下面由辽宁卓政小编简单为大家阐述下,遇到医疗事故大家该如何处理。

  医疗事故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意事项: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患双方当事人均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医方提出申请的可以是医疗机构,也可以是相关医务人员,患方提出申请的应为患者本人,如患者死亡的,应为死者近亲属。

  2、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时效为一年。

  时效期的计算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受到损害之日算起。

  3、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注明理由。

  4、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受理。

  沈阳医疗律师卓政律师提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市)区卫生局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市卫生局处理:

  ①患者死亡。

  ②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③卫生部或本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目前共有五名高级合伙人,七十余位普通合伙人及多名资深执业律师。卓政合伙人均毕业于高等学府法学专业,且均具备国内一流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通过多年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极强的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能力。

  对于沈阳医疗事故我们有专业医疗律师团队,大量代理医疗事故纠纷,医疗事故,医疗索赔等医疗案件,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我务所位于沈阳黄金地段——市府恒隆广场23层,总使用面积超过3200平米,拥有近百位专业律师,是东北地区规模大、律师数量多、涉及领域广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查看更多沈阳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282838)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