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离婚律师教您离婚后如何过户没有房证的房产
如今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逐渐开化,对于婚姻的态度也不再保守,当一段婚姻走到了尽头,双方就要协商处理婚姻中的共同财产问题。沈阳离婚律师说,房产问题在财产分割中占有着不小的比重,然而有些房产在离婚时并没有下房产证,这样的情况下离婚该如何过户,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离婚律师来教您。
1、沈阳离婚律师说,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双方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入户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
2、沈阳离婚律师告诉您,当事人双方应共同去该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更名,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沈阳离婚律师解释,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沈阳离婚律师表示,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沈阳离婚律师说,上述第(四)项材料中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沈阳离婚律师说,一段婚姻从开始到结束,是不容易的。离婚首当其冲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新婚姻法对于房产分割的规定更加明确了,所以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遇到自己处理不好的问题,都可以咨询沈阳离婚律师,律师从专业的角度给您合理合法的提出建议,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1、沈阳离婚律师说,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双方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入户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
2、沈阳离婚律师告诉您,当事人双方应共同去该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更名,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沈阳离婚律师解释,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沈阳离婚律师表示,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沈阳离婚律师说,上述第(四)项材料中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沈阳离婚律师说,一段婚姻从开始到结束,是不容易的。离婚首当其冲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新婚姻法对于房产分割的规定更加明确了,所以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遇到自己处理不好的问题,都可以咨询沈阳离婚律师,律师从专业的角度给您合理合法的提出建议,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