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基金
(一)本规定所指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可以依法采取公司制、合伙制等企业组织形式。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管理运作股权投资基金的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理财产品,在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机构。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1亿元。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管理资产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中财沃顿基金产品介绍:
契约型基金,民生银行托管,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中泰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期限18个月,基金规模5600万,保障措施: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委托的资产全部托管在合格的金融机构,并受到严格监管,保障资金的专项用途;
2、项目公司51%股权质押给本基金,充分保障本基金的权益;
3、基金管理人向项目公司委派董事长及财务总监,对项目公司的行政、运营、财务进行全程掌控,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
4、基金管理人可以随时查询项目公司账户,复核项目公司资金支出 ,对销售回款进行管控;
5、基金管理人公司所有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6、法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服务商,李总:15O19256OO1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管理运作股权投资基金的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理财产品,在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机构。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1亿元。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管理资产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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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金管理人公司所有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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