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办理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深圳申办经营许可证,深圳经营许可证办理要多少钱?深圳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经营许可证是需要从事经营行业的企业必须办理的资质之一,一般来说,分为零售和批发两种。根据相关的规定,便利店等地需要办理零售的经营许可证,供应商等需要办理批发的经营许可证。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了人们的生命健康,经营许可证在资质发放上可以说是非常严格的。
本篇文章就给大家简单讲解一下,深圳申办镜与许可证,深圳经营许可证办理。
申办人经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监督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
提交材料:
1、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如何办理经营许可证:
申请开办需提供以下资料:
1、开办药店申请书;
2、筹建零售申请表;
3、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4、药店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表三)、质量负责人履历表;
5、药店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药店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7、药店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
8、拟使用房屋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和租房协议);
9、房屋地理位置图及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图;
10、药店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兼职证明;
11、药店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违规证明;
12、法定代表人对质量负责人聘用合同或聘书。
扩展资料:
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
申办人经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提交以下材料: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2、拟经营的范围;
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
经营许可证是需要从事经营行业的企业必须办理的资质之一,一般来说,分为零售和批发两种。根据相关的规定,便利店等地需要办理零售的经营许可证,供应商等需要办理批发的经营许可证。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了人们的生命健康,经营许可证在资质发放上可以说是非常严格的。
本篇文章就给大家简单讲解一下,深圳申办镜与许可证,深圳经营许可证办理。
申办人经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监督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
提交材料:
1、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如何办理经营许可证:
申请开办需提供以下资料:
1、开办药店申请书;
2、筹建零售申请表;
3、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4、药店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表三)、质量负责人履历表;
5、药店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药店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7、药店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
8、拟使用房屋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和租房协议);
9、房屋地理位置图及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图;
10、药店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兼职证明;
11、药店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违规证明;
12、法定代表人对质量负责人聘用合同或聘书。
扩展资料:
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
申办人经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提交以下材料: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2、拟经营的范围;
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