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随迁入户条件
深圳随迁入户条件
一、夫妻投靠申报条件: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入户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
2、申请人不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条件。
3、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须一并申请;
4、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
a、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入户未迁到院校所在地)
b、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的成年子女;
c、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老人投靠子女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户连续满8年且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成员
4、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深户。
2、申请人与被投靠人有法定的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如申请人父母入户均在本市,其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或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入户未迁到院校所在地)
3、申请人为继子女,单独投靠继父或继母不予受理
4、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一、夫妻投靠申报条件: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入户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
2、申请人不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条件。
3、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须一并申请;
4、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
a、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入户未迁到院校所在地)
b、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的成年子女;
c、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老人投靠子女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户连续满8年且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成员
4、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深户。
2、申请人与被投靠人有法定的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如申请人父母入户均在本市,其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或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入户未迁到院校所在地)
3、申请人为继子女,单独投靠继父或继母不予受理
4、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