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办理ICP及EDI许可证
ICP和EDI同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他们监管的业务不同:ICP负责信息服务业务,也就是卖信息、广告、会员、招聘、下载等都归ICP管;EDI(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负责电子商务类,比如像京东、淘宝、美团外卖、滴滴打车有第三方平台商家入驻的在线交易支付的等等都是EDI管。
如果分清楚了ICP和EDI各自的经营业务,那么我们来讨论一下,如果企业有外资,是否能正常办理许可证呢?
关于ICP和EDI许可证的申请,目前工信部对涉及外资企业的申请有一定的限制,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引目录》(2015年修订)的规定,除电子商务外,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都属于限制类业务,其中,基础电信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49%,增值电信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该目录在禁止类第31款也予以明确,“网站、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均属于禁止外资进入的业务。
根据2015年6月19日,工信部发布工信部通[2015]19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比限制的通告》(以下称“196号文”),在全国范围内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的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持股比例可至100%。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来看,目前涉及外资成分的企业申请ICP和EDI许可证分别对应的外资占比限制是:ICP许可证外资股份占比不能超过49%,EDI许可证外资股份占比可达100%(EDI许可证已经完全对外资放开)。
如果分清楚了ICP和EDI各自的经营业务,那么我们来讨论一下,如果企业有外资,是否能正常办理许可证呢?
关于ICP和EDI许可证的申请,目前工信部对涉及外资企业的申请有一定的限制,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引目录》(2015年修订)的规定,除电子商务外,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都属于限制类业务,其中,基础电信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49%,增值电信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该目录在禁止类第31款也予以明确,“网站、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均属于禁止外资进入的业务。
根据2015年6月19日,工信部发布工信部通[2015]19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比限制的通告》(以下称“196号文”),在全国范围内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的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持股比例可至100%。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来看,目前涉及外资成分的企业申请ICP和EDI许可证分别对应的外资占比限制是:ICP许可证外资股份占比不能超过49%,EDI许可证外资股份占比可达100%(EDI许可证已经完全对外资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