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办理CO一般原产地证
商检局一般原产地证CO 厦门办理CO一般原产地证
详细介绍:
一般产地证(CO)全称为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证明货物原产国(例如,中国)或原产地区(例如,澳门)或原产国家集团(例如,欧盟),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在我国,一般产地证是指《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由各地检验检疫局(签证机构)或各地贸易促进会(民间签证机构)签发。签发的依据是:经常务会议通过的《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及商务部制定的《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实施办法》。 厦门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厦门原产地证办理流程/一般原产地证样本
贸促会一般原产地证C.O.
详细介绍:
一般原产地证C.O.按出证机构可以分为两种,由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中心(简称CIQ或者商检局)签发;或者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CCPIT-贸促会或者商会)签发,其中CCPIT是可以代表中国国际商会的机构,所以国外进口商要求出口方出具由中国商会签发的CO时,可以去贸促会加盖“CCPIT代表中国商会”的章。
一般原产地证C.O.是各国海关据以征收关税和实施差别待遇的有效凭证,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如在进口国与出口国的政府之间定有关税协定,用条约形式规定了协定税率(AGREED CUSTOMS RATE),或两国之间条约上规定了惠国条款(MOST FAVORED NATION CLAUSE),买方往往要求卖方提供有效的产地证明书来证明进口货物的原产地确系缔约的对方国才能获得相应的税率待遇。
二、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用途:
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国的特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其出口货物为该国家(或地区)原产的一种证明文件。《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是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原产地为人民共和国的证明文件,是出口产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和”护照”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办证须知:
一、基本情况
一般原产地证书,英文名称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C.O.。
二、一般原产地证申请书审核要求和规定
(一)电子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各栏目的填写同FORM A相同,只是在证书编号的填法与FORM A有区别,需要修改证书类别码“C”。
(二)书面申请书填写:可以是英文填写,也可以是中文填写。
三、一般原产地证证书编号要求
证书种类识别字母为“C”,其余可参考Form A证书号的编排方式。
四、证书填制 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别
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经我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必须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国名。如果出口人是其它国家或地区某公司的分公司,可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后加上“ON BEHALF OF(O/B)”、“CARE OF(C/O)”或“VIA”,再加上境外公司名称。代理人是台湾公司的暂不予签发。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填写给惠国终受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别,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终受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第三栏:运输方式和路线 填明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或陆运)。如经转运,应注
详细介绍:
一般产地证(CO)全称为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证明货物原产国(例如,中国)或原产地区(例如,澳门)或原产国家集团(例如,欧盟),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在我国,一般产地证是指《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由各地检验检疫局(签证机构)或各地贸易促进会(民间签证机构)签发。签发的依据是:经常务会议通过的《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及商务部制定的《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实施办法》。 厦门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厦门原产地证办理流程/一般原产地证样本
贸促会一般原产地证C.O.
详细介绍:
一般原产地证C.O.按出证机构可以分为两种,由中国进出口检验检疫中心(简称CIQ或者商检局)签发;或者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CCPIT-贸促会或者商会)签发,其中CCPIT是可以代表中国国际商会的机构,所以国外进口商要求出口方出具由中国商会签发的CO时,可以去贸促会加盖“CCPIT代表中国商会”的章。
一般原产地证C.O.是各国海关据以征收关税和实施差别待遇的有效凭证,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如在进口国与出口国的政府之间定有关税协定,用条约形式规定了协定税率(AGREED CUSTOMS RATE),或两国之间条约上规定了惠国条款(MOST FAVORED NATION CLAUSE),买方往往要求卖方提供有效的产地证明书来证明进口货物的原产地确系缔约的对方国才能获得相应的税率待遇。
二、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用途:
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国的特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其出口货物为该国家(或地区)原产的一种证明文件。《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是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原产地为人民共和国的证明文件,是出口产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和”护照”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办证须知:
一、基本情况
一般原产地证书,英文名称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C.O.。
二、一般原产地证申请书审核要求和规定
(一)电子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各栏目的填写同FORM A相同,只是在证书编号的填法与FORM A有区别,需要修改证书类别码“C”。
(二)书面申请书填写:可以是英文填写,也可以是中文填写。
三、一般原产地证证书编号要求
证书种类识别字母为“C”,其余可参考Form A证书号的编排方式。
四、证书填制 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别
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经我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必须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国名。如果出口人是其它国家或地区某公司的分公司,可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后加上“ON BEHALF OF(O/B)”、“CARE OF(C/O)”或“VIA”,再加上境外公司名称。代理人是台湾公司的暂不予签发。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填写给惠国终受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别,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终受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第三栏:运输方式和路线 填明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或陆运)。如经转运,应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