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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金和订金的性质不同
定金是一个法律上的术语,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具有担保功能。
订金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术语,是一个生活当中的习惯性用语,具有预付款的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成立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二、定金和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交付后,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买方)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买方不想买了),则交付定金的买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卖方)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卖方不想卖了),则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注意:定金在合同履行后,可以抵作合同的价款或者返还给买方。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订金的效力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在司法实践当中一般认定为预付款。如果认定其具有保证的功能,这种保证的约束主体只有交付订金的一方(买方),即买方对卖方达成交易的一种保证。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买方)违约(买方不想买了),那么收受订金的一方(卖方)退回订金即可;如果收受订金的一方(卖方)违约(卖方不想卖了),那么收受订金的一方(卖方)如数退还订金即可,不需要双倍返还订金。注意:合同成立后,订金可以直接抵作合同的价款。
三、定金和订金的数额要求不同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买房买车合同标的额(房子或者车子的总价值)的20%。
订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
定金是一个法律上的术语,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具有担保功能。
订金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术语,是一个生活当中的习惯性用语,具有预付款的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成立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二、定金和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交付后,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买方)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买方不想买了),则交付定金的买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卖方)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卖方不想卖了),则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注意:定金在合同履行后,可以抵作合同的价款或者返还给买方。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订金的效力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在司法实践当中一般认定为预付款。如果认定其具有保证的功能,这种保证的约束主体只有交付订金的一方(买方),即买方对卖方达成交易的一种保证。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买方)违约(买方不想买了),那么收受订金的一方(卖方)退回订金即可;如果收受订金的一方(卖方)违约(卖方不想卖了),那么收受订金的一方(卖方)如数退还订金即可,不需要双倍返还订金。注意:合同成立后,订金可以直接抵作合同的价款。
三、定金和订金的数额要求不同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买房买车合同标的额(房子或者车子的总价值)的20%。
订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