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问题几乎是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争议
当一段婚姻走向终结时,除了感情纠葛剪不断,理还乱,财产问题几乎是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争议。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为了争取更多的财产权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真是屡见不鲜。根据《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九十二条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法律对此种行为作出了较为严厉的惩罚措施,但在经济利益和情感因素的影响下,这种情况十分常见。找天津胜煜达杨德明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