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太谷县金谷南广场商业步行街寻投资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太谷县金谷南广场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包含108国道景观桥以南、县城中轴线两侧范围内的土地征收、搬迁、安置补偿等和步行街、广场、天后宫等仿古建筑工程建设投资等。其中:
1、拟收储土地位于太谷县金谷南广场片区内长约640米,规划拆迁红线约为90米。土地总面积约100亩,其中:后期可供出让的净用地面积约70亩(以实测为准),现状为集体用地等,尚未进行土地收储。
2、收储及拆迁费用预计需要现金7000万元;步行街、广场、天后宫、城墙及牌楼等仿古建筑工程投资建设资金约3500万元。
(二)项目具体内容
1、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价款底价和竞买保证金: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拍卖价款为1.05亿元。价款包含:1.步行街、广场、天后宫、城墙及牌楼等建设工程投资概算3500万元;2.金谷南广场项目内100亩土地的征收、搬迁、安置补偿等费用7000万元。本次拍卖的竞买保证金为1000万元,竞买准备金200万元。
2、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价款支付方式:
项目投资收益权价款分两部分计价并按相应方式支付:1、步行街、广场、天后宫等建设工程投资概算3500万元,由投资人自筹建设资金以满足工程投入进度,以太谷县审计局审计结果确定终价款。2、货币支付: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现金部分均由投资人以货币方式支付。竞买保证金转为首期价款,三个月内付至4500万,剩余部分根据城建局实际征收、补偿进度及时支付。若通过拍卖成交价超出底价的,投资人应将超出部分的价款一并纳入货币部分向政府支付。
3、供地时间
步行街、广场、天后宫、城墙及牌楼等工程投资达到投资概算50%时,由太谷县金谷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批次土地出让供应,步行街、广场、天后宫、城墙及牌楼等工程建设投资全部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审计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个月内由太谷县金谷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剩余土地出让供应。
太谷县金谷南广场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包含108国道景观桥以南、县城中轴线两侧范围内的土地征收、搬迁、安置补偿等和步行街、广场、天后宫等仿古建筑工程建设投资等。其中:
1、拟收储土地位于太谷县金谷南广场片区内长约640米,规划拆迁红线约为90米。土地总面积约100亩,其中:后期可供出让的净用地面积约70亩(以实测为准),现状为集体用地等,尚未进行土地收储。
2、收储及拆迁费用预计需要现金7000万元;步行街、广场、天后宫、城墙及牌楼等仿古建筑工程投资建设资金约3500万元。
(二)项目具体内容
1、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价款底价和竞买保证金: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拍卖价款为1.05亿元。价款包含:1.步行街、广场、天后宫、城墙及牌楼等建设工程投资概算3500万元;2.金谷南广场项目内100亩土地的征收、搬迁、安置补偿等费用7000万元。本次拍卖的竞买保证金为1000万元,竞买准备金200万元。
2、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价款支付方式:
项目投资收益权价款分两部分计价并按相应方式支付:1、步行街、广场、天后宫等建设工程投资概算3500万元,由投资人自筹建设资金以满足工程投入进度,以太谷县审计局审计结果确定终价款。2、货币支付: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现金部分均由投资人以货币方式支付。竞买保证金转为首期价款,三个月内付至4500万,剩余部分根据城建局实际征收、补偿进度及时支付。若通过拍卖成交价超出底价的,投资人应将超出部分的价款一并纳入货币部分向政府支付。
3、供地时间
步行街、广场、天后宫、城墙及牌楼等工程投资达到投资概算50%时,由太谷县金谷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批次土地出让供应,步行街、广场、天后宫、城墙及牌楼等工程建设投资全部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审计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个月内由太谷县金谷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剩余土地出让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