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资质要求
一、建筑规划设计甲级资质证书规定
1、资历和信誉度
(1)具备独立企业主体资格。
(2)社会信誉度良好,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所申请领域相应设计专业类型工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2、技术标准
(1)技术专业设计专业齐全、合理,关键技术专业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技术专业资质标准中关键技术岗位设置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关键项目负责人或高级工程师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领域相应设计专业类型的工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职业资格考试或高级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称。
(3)在关键技术岗位设置表规定的工作人员中,主导技术专业的非注册工作人员应当作为技术专业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领域相应设计专业类型的中型以上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其中,工程项目不少于1项。
3、技术设备及管理能力
(1)有必要的技术设备及固定的工程场所。
(2)企业经营管理组织架构、质量标准体系、质量、档案体系健全。
二、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乙级资质标准
1、资历和信誉度
(1)具备独立企业主体资格。
(2)社会信誉度良好,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标准
(1)技术专业设计专业齐全、合理,关键技术专业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技术专业资质标准中关键技术岗位设置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关键项目负责人或高级工程师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领域相应设计专业类型的中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或工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职业资格考试或高级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称。
(3)在关键技术岗位设置表规定的工作人员中,主导技术专业的非注册工作人员应当作为技术专业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领域相应设计专业类型的中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或工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
3、技术设备及管理能力
(1)有必要的技术设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手册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方案。
三、建筑规划设计丙级规定
1、资历和信誉度
(1)具备独立企业主体资格。
(2)社会信誉度良好,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标准
(1)技术专业设计专业齐全、合理,关键技术专业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技术专业资质标准中关键技术岗位设置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关键项目负责人或高级工程师应当具备大专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
1、资历和信誉度
(1)具备独立企业主体资格。
(2)社会信誉度良好,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所申请领域相应设计专业类型工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2、技术标准
(1)技术专业设计专业齐全、合理,关键技术专业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技术专业资质标准中关键技术岗位设置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关键项目负责人或高级工程师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领域相应设计专业类型的工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职业资格考试或高级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称。
(3)在关键技术岗位设置表规定的工作人员中,主导技术专业的非注册工作人员应当作为技术专业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领域相应设计专业类型的中型以上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其中,工程项目不少于1项。
3、技术设备及管理能力
(1)有必要的技术设备及固定的工程场所。
(2)企业经营管理组织架构、质量标准体系、质量、档案体系健全。
二、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乙级资质标准
1、资历和信誉度
(1)具备独立企业主体资格。
(2)社会信誉度良好,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标准
(1)技术专业设计专业齐全、合理,关键技术专业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技术专业资质标准中关键技术岗位设置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关键项目负责人或高级工程师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领域相应设计专业类型的中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或工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职业资格考试或高级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称。
(3)在关键技术岗位设置表规定的工作人员中,主导技术专业的非注册工作人员应当作为技术专业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领域相应设计专业类型的中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或工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
3、技术设备及管理能力
(1)有必要的技术设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手册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方案。
三、建筑规划设计丙级规定
1、资历和信誉度
(1)具备独立企业主体资格。
(2)社会信誉度良好,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标准
(1)技术专业设计专业齐全、合理,关键技术专业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技术专业资质标准中关键技术岗位设置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关键项目负责人或高级工程师应当具备大专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