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化教育教师评职称出书_学术专著征集主编_ISBN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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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中多媒体教学***方法》
《信息技术课堂管理***研究》
《中学教师信息素养***策略研究》
《电教媒体在教育教学***》
《新课改下中学信息技术***构建》
安徽省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0〕7号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正高级教师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人大复印中心全文转载。
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上)2部以上。
3.职教教研人员主编国家规划教材2部以上,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的经国家或省级相关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划教材2部以上;普教教研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编写2次以上。
4.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教育督导研究等课题2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并完成立项课题研究2项以上。
5.受聘师资培训2次以上,或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工作2次以上。
第十二条高级教师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省级二等奖2篇以上(其中省级机构人员至少有1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2.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上)不少于1部。
3.职教教研人员主编国家规划教材1部,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的经国家或省级相关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划教材1部;普教教研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编写1次。
4.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其中省级机构人员为省级)教育科学(规划)、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并完成立项课题研究1项以上。
5.受聘师资培训1次以上,或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工作1次以上。
第十三条一级教师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市级一等奖2篇以上。其中省级机构人员至少有1篇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2万字以上。
3.职教教研人员主编省级规划教材1部,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的经省级相关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划教材1部;普教教研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地方中小学用书目录的教材编写1次。
4.参与并完成市级以上(其中省级机构人员为省级)教育科学(规划)、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1项。
5.受聘市级以上师资培训2次以上。
《课堂教学中多媒体教学***方法》
《信息技术课堂管理***研究》
《中学教师信息素养***策略研究》
《电教媒体在教育教学***》
《新课改下中学信息技术***构建》
安徽省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0〕7号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正高级教师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人大复印中心全文转载。
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上)2部以上。
3.职教教研人员主编国家规划教材2部以上,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的经国家或省级相关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划教材2部以上;普教教研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编写2次以上。
4.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教育督导研究等课题2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并完成立项课题研究2项以上。
5.受聘师资培训2次以上,或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工作2次以上。
第十二条高级教师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省级二等奖2篇以上(其中省级机构人员至少有1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2.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上)不少于1部。
3.职教教研人员主编国家规划教材1部,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的经国家或省级相关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划教材1部;普教教研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编写1次。
4.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其中省级机构人员为省级)教育科学(规划)、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并完成立项课题研究1项以上。
5.受聘师资培训1次以上,或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工作1次以上。
第十三条一级教师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市级一等奖2篇以上。其中省级机构人员至少有1篇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2万字以上。
3.职教教研人员主编省级规划教材1部,或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的经省级相关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划教材1部;普教教研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地方中小学用书目录的教材编写1次。
4.参与并完成市级以上(其中省级机构人员为省级)教育科学(规划)、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1项。
5.受聘市级以上师资培训2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