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土资源规划工程师晋升职称出书_专著要求
国土规划、地质勘察等专著出版,诚邀主编合作出书,工程师评职称加分,ISBN书号备案可查
1.《国土空间***智慧交通》 征集第3主编
2.《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践》征集第2、3主编
3.《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综合防控》征集第1、3主编
4.《地质勘测与测绘***技术研究》征集第1、2主编
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辽人社职〔2022〕14号
四、申报评审条件
(一)正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
4.业绩成果条件,应当具备下列2项以上条件:
(1)作为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人员),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项。
(2)作为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2项,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
(3)参与完成标准的编写,或作为主要参编者(排名前3),参与完成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编写。
(4)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业绩突出,具有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排名前3)。
(5)参加全省行业技能竞赛,成绩名列第1。
(6)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至少有2篇为作者)。
(7)作为主编、副主编或主要编著者(排名前5),正式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或是参与编写高等学校相关教材1部。
(二)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
4.业绩成果条件,应当具备下列2项以上条件: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人员)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2项,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
(3)参与完成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编写。
(4)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业绩突出,具有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排名前3)。
(5)在县以下事业单位或在野外一线从事地质勘查、测绘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业绩突出,获得市厅级行业技术成果奖励;或在主持、参与科技成果应用的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参加全省行业技能竞赛,成绩排名前5。
(7)作为作者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8)参与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
1.《国土空间***智慧交通》 征集第3主编
2.《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践》征集第2、3主编
3.《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综合防控》征集第1、3主编
4.《地质勘测与测绘***技术研究》征集第1、2主编
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辽人社职〔2022〕14号
四、申报评审条件
(一)正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
4.业绩成果条件,应当具备下列2项以上条件:
(1)作为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人员),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项。
(2)作为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2项,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
(3)参与完成标准的编写,或作为主要参编者(排名前3),参与完成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编写。
(4)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业绩突出,具有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排名前3)。
(5)参加全省行业技能竞赛,成绩名列第1。
(6)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至少有2篇为作者)。
(7)作为主编、副主编或主要编著者(排名前5),正式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或是参与编写高等学校相关教材1部。
(二)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
4.业绩成果条件,应当具备下列2项以上条件: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人员)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励。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2项,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
(3)参与完成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编写。
(4)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业绩突出,具有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排名前3)。
(5)在县以下事业单位或在野外一线从事地质勘查、测绘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业绩突出,获得市厅级行业技术成果奖励;或在主持、参与科技成果应用的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参加全省行业技能竞赛,成绩排名前5。
(7)作为作者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8)参与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