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贵安新区医疗岗招聘程序及考试与加分事项
2019贵州医疗卫生招聘考试应聘方法是什么?相信这是很多同学很关注的问题,那么为了帮助大家备考,贵州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8贵安新区医疗岗招聘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希望能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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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贵安新区医疗岗招聘计划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58名。设A、B、C、E四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综合管理类、B类为社会科学专技类、C类为自然科学专技类、E类为医疗卫生类。医疗卫生类下设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医学技术、药剂岗位等4个岗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安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证)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四项目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5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5年招录公务员,2016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5年);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18年3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18年4月10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情形职位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近3年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文摘自贵安新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2018贵州贵安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58名工作人员简章》部分内容
同时小编推荐大家可以关注我们的:2019下半年贵州事业单位医疗岗笔试辅导简章,在公告发布的同时时间了解职位信息,及时报考适合您的职位,以免错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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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贵安新区医疗岗招聘计划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58名。设A、B、C、E四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综合管理类、B类为社会科学专技类、C类为自然科学专技类、E类为医疗卫生类。医疗卫生类下设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医学技术、药剂岗位等4个岗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安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证)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1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四项目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5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5年招录公务员,2016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5年);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18年3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18年4月10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情形职位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近3年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文摘自贵安新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2018贵州贵安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58名工作人员简章》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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