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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第三看守所刑事案件律师会见与辩护

区域:
广州 > 荔湾 > 坑口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一支只专注于刑事案件的律师团队,: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本律师团队在长期的实务探索过程中,收集、整理全国各界刑法学者、专家、同行的辩护策略,分析、吸纳各级法官、检察官及刑侦专家的法律智慧,总结、提炼出一整套真正卓有成效的刑事辩护战略战术,善于攻克辩护难关,能够灵活运用法律,提出独特的分析和辩护意见,使被告人化险为夷。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知识: 辩护权是指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这种辩护权的设立和行使,其任务和目的是为了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论证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现代辩护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
  (1)辩护是现代刑事诉讼的重要职能之一,刑事诉讼的进行依赖于控诉、辩护、审判三种职能交互作用,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刑事诉讼的进程。
  (2)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的一项诉权,诉讼中的其他权利皆由辩护权而产生,或者密切相关,如申请回避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权利等。
  (3)辩护贯穿于诉讼整个过程,自刑事诉讼启动时起至审判结束之前,不仅可以自行行使辩护权,还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进行辩护,对侦控机关的控诉进行反驳和辩解,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效地行使自己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诉讼权利。
  (4)辩护制度在诉讼中的意义,一是制约侦、控、审活动,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客观、全面了解案情、正确适用法律,保证案件质量;二是表现了诉讼的公正和民主,有利于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以便充分发挥辩护的作用,是刑事诉讼民主化的重要表现。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代理了涉及贪污、受贿、杀人、盗窃、收脏、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合同、信用证各类刑事案件达千余件。通过专业的分析与细心的沟通,凭借敏捷的思维与雄辩的口才,向法庭发表突出焦点性的辩护意见,使诸多案件被告人被作出减轻从轻处罚、免于刑事处罚和无罪的判决,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高度信任与赞赏,并赢得了社会良好的口碑,被称为“人品信得过,业务过得硬”的好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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