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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劳动律师 广州劳动纠纷律师事务所 胜诉率极高

区域:
广州 > 白云 > 白云大道
类别:
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在劳动纠纷法律服务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成员精细、沉稳的办案风格和敏锐、独特的思维触觉,并善于从代理双方的不同角度,换位思考,切中案件要害,成功完成企业法律顾问和劳动维权律师之间的换位思考,熟悉企业的劳资运营和劳动者的维权心理,无论代理哪一方面都能做到知己知彼,出招在对方未料之际,防御在对方必出之地,做到案件胸有成竹!

案情介绍:

  孙某某自2008年2月开始在xx区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今年4月,怀孕4个月的孙某某经常向公司请假,并在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自行离开公司,还因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6月14日,孙某某又因为擅离职守使公司受到损失。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其提出批评后,孙某某竟再次没有请假就擅自离职,电话无人接听。6月30日,公司以孙某某连续旷工15日为由,提出解除孙某某劳动合同。孙某某向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撤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恢复劳动关系。

  仲裁判决: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后认为,孙某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而由于孙某某在工作中没有尽到义务,致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擅自离职的情形已属旷工。虽然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不受该条限制。

  综上所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为,公司与孙某某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违法情形,且不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并驳回了孙某某的仲裁请求。

我们的服务内容: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纠纷、加班费工资劳动报酬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经济补偿纠纷、代通知金纠纷、经济赔偿金纠纷、休息休假补偿纠纷、补缴社会保险、工伤职业病赔偿纠纷等劳动仲裁和诉讼等,以及协助委托人参与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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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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