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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电话及交通指引

区域:
广州 > 天河 > 珠江新城/跑马场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1710
蔡磊律师 13418162954 执业证号:14401201510044046
广东瑞迪安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1710

去看守所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1、看守所只能寄日用品或钱,不能寄食品
2、寄钱一个月多五百块
3、衣物不能带有金属物质,包括裤链都不可以是金属的
4、衣物不能带有绳带
5、衣物不能有领,要圆领的
6、带上拘留或逮捕通知书,还有本人身份证,没有通知书是不可以寄的

看守所会见规则:
1、罪犯与其亲属、监护人会见,每月不超过2 次,每次不超过1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的人员不超过3人。因特殊情况需应当延长
会见时间或者增加会见人数的,须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2、罪犯与受委托的律师会见的,由律师向看守所提出申请,看守所应当查验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执业证和本人身份证,
并在48小时内予以安排。
3、罪犯会见应当在看守所会见室进行,并遵守看守所有关规定,民警应当在场。对违反规定的,看守所应当中止会见。

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件,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广州市第二看守所 广州第二看守所详细位置 广州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广州市第二看守所位于广州增城市派潭镇白水寨大道2号
广州市第二看守所交通指引:公交:飞碟场汽车站 增城荔城至白水寨108路车;从化街口至白水寨即到广州市第二看守所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 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 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广州市第二看守所的会见规则
一、由家属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
二、律师凭此在律师事务所开具律师事务所会见函后,向侦查机关和看守所提交上述手续,进行会见。
三、除三类案件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外,其他案件不需要侦查机关的批准。新《律师法》规定,律师凭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家属委托书都可以直接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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