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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宅基地继承纠纷律师 赠与书效力咨询

区域:
广州 > 天河 > 粤垦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室
广州父母去世的时候未拿出赠与书就表示放弃接受赠与吗?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并不表示放弃接受赠与。受赠人没有义务必须公开赠与书,但其只要以行为表示接受了赠予,就视为赠予完成。
判决书节选:
后,伍某1认为伍某5未及时出示赠与书视为放弃接受赠与。根据《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本案伍某5虽未在其余当事人协商处理遗产时出具赠与书,但伍某5已实际使用、管理涉案房屋,且法律并未规定接受赠与须在赠与双方之外公示,伍某5也如前述原因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故伍某1主张伍某5放弃接受赠与无证据证实,应认为伍某5已接受了赠与。且本案为继承纠纷,涉案赠与书在形式上并非遗嘱,但应认定为被继承人伍某7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处分财产性权利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予以尊重。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张律师电话:180788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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