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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离婚官司律师 婚后还贷的房产离婚增值分割

区域:
广州 > 荔湾 > 荔湾湖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 Q:522-542-947。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房屋,但房产证上仅仅登记了一方的姓名,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房屋,房屋产权证书上仅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姓名,根据不动产登记生效的原则,该房屋应为在婚前进行了产权登记的当事人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夫妻另一方也为购买该房屋出资并且能够提供相关出资证明的,应当视为房产登记的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离婚时,可以主张成立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偿还婚前为购房而出资的款项。而如果房屋升值,借款一方也无权要求按比例偿还借款或者提高还款金额和利息,因为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贷行为。所以,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婚前双方出资购房的,应当在房屋产权证书上将双方的名字都进行登记,才能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离婚进行房屋分割时,双方都要房屋的怎么办-

  离婚时进行房屋分割,首先应该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如果双方都要房屋,首先根据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确认。房屋所有权属于一方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只有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才能分割,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屋,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并且同意通过竞价方式取得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如果双方均主张所有权但又不能通过竞价的方式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根据双方提交的主张所有权的相关证明和证据,同时兼顾子女和妇女的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没有取得房屋的一方可以取得相应的财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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