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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房产财产继承纠纷专业律师

区域:
广州 > 荔湾 > 荔湾湖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
广州专业的继承律师团队,(微信同号):13631306506,Q Q:1348661382。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继承纠纷经验,擅长办理遗产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转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特别擅长处理复杂疑难继承案件,精于调解谈判。欢迎咨询。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猎德A”出口,或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团队:https://www.law***。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的条件
1.同属于一个农村集体组织,这个是重要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不管是否一起生活,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申请自己的宅基地,也就是没有单独分户出去,是可以继承宅基地的。
二、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情况
1、同样是农村户z口,但是不属于一个农村集体组织的,无法继承。
2、同属一个农村集体组织,自己已经申请宅基地,则无法再继承宅基地。
3、子女户z口已经是城市户z口、宅基地无法继承。
4、如果子女较多,父母在世之前,同属一个集体组织没有明确将宅基地继承给谁,没有和父母一起去申请符合宅基地继承条件的,也是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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