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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抢夺罪辩护律师 广州天河区越秀抢劫罪辩护律师

区域:
广州 > 越秀 > 东风中路/越秀公园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
广州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微信同号):13631306506,Q Q:1348661382。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猎德A”出口,或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团队:https://www.law***。    
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抢夺罪,是较抢劫罪较轻的刑事罪名,它大的特征是趁其不备,公然夺取。那么,根据我国刑事法律规定,犯抢夺罪应当被如何判刑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就该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抢夺罪怎么判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或者以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定罪处罚。

“情节严重”情形包括:

1、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

2、利用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3、以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取款人为抢夺目标的;

4、抢夺残疾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抢夺医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另外,如果是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抢,有下列情形之一,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撞击或者逼挤被害人,乘机夺取财物的;

2、强行撞倒被害人后夺取财物的;

3、夺取财物时,被害人不放手,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强抢财物的。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1.22法释[2000]35号)

第六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爆炸物、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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